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分析检测及研发项目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和路5号 | 美药星(南京)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美药星(南京)制药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对4号楼部分区域进行改造,购置试验台、通风橱、液相色谱仪等设备,进行医药类化学药品的工艺技术研发及检测。本项目不涉及生产。 | 1.废水:本项目废水经C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弃水一起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新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C标准后排入兴武大沟,最终汇入长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本项目研发/检测废气通过实验装置挥发区设置的万向罩或通风橱对废气进行收集,经1套新增水喷淋+汽水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经处理后的现有研发实验室(4)废气一起通过15m高的排气筒(XG-FQ-074)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未被收集的研发/检测废气。经预测,本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均能达标排放,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新增真空干燥箱、循环水泵等,经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无纺布鞋套、帽子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外包装袋/箱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实验室废试剂瓶、实验室沾染废弃物、过期失效药品、过期失效试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